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悦盛路等4条道路沥青路面维修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89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悦盛路(新典路-天童北路)、江宁路(桃源路-宁丰路)、彩虹南路(兴宁路-萧甬铁路)、宁穿路(三号桥-福明路)
项目规模:车行道沥青路面修复约36000平方米、窨井下沉提升改造约38个、雨水口疏浚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428.9(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3266005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鄞州区悦盛路等4条道路沥青路面维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3其它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招标文件、施工示范文本、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pg电子麻将胡了2试玩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4-87486634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56555-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