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钱湖供电所生产检修用房项目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以甬东旅经备【201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钱湖镇仙坪东路以东。
规模: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供电所生产检修用房一幢(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投资:451万元
招标控制价:4312995元
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国网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钱湖供电所生产检修用房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应当具有宁波市建筑市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执业资格,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0月31日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13日至 2017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 年10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异议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400073165950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5.3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3日9 时 40 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 2017年10月31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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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国网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
招标人: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565555-9830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