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瞻岐镇宁波永峰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地块拆除工程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南二村(振兴路南)
规 模:拆除面积约14677.29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分残值费用和拆房、垃圾清运费用两种。残值费为510551元,该费用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拆房、垃圾清运费用最高限价为403471元,投标人自行报价,该费用在中标人完成拆除任务并经审计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具体详见宁波市鄞州中升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的《房屋拆除费用评估报告》。
计划工期:40天
招标范围:鄞州区瞻岐镇宁波永峰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地块的原有建筑进行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安全要求:合格、杜绝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拆除的营业范围);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它要求:1、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有专职安全员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壹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瞻岐支行
银行账号:81300101302100968
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19日16时00分(以资金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不以公司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 22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公共交易站一楼开标室(鄞州区瞻岐镇东街40号后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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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传 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