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20nbshgc061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鄞江堤防整治工程(一期)ⅲ标段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市财政补助建安工程费的50%,其余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海曙区洞桥镇的上水碶村至分洪桥段 。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包括防洪墙式堤岸长2784m,桩号为zk5 354~zk8 138;另附属穿堤排水管3处,修复机耕路长300m,修复进排水渠500m等,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堤防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灌溉泵站为5级,临时建筑物围堰级别为5级;还包括两座闸站,上水碶泵站设计流量15 m3/s,主要水工建筑物(即泵站、水闸、外江侧翼墙及岸墙等)级别为3级,3级闸站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次要建筑物(内河侧翼墙及岸墙等)级别为4级;下水碶(1孔×4m)主要包括闸站主体,左岸堤防连接段(长33.50m),右岸堤防连接段(长32.15m),水闸主要建筑物理级别为4级;分洪桥水位亭一座,位于鄞江左岸,布置于下水碶上游侧,中心线桩号zk7 715,栈桥宽1.58m,长9.49m,通过踏步与堤线的防洪墙相接,水位亭平台高程5.78m;以及景观铺装、绿化种植及养护、电气安装、给排水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 136323418元。
计划工期: 36个月。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号为zk5 354~zk8 138 的土建工程以及景观铺装、绿化种植及养护、电气安装、给排水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下述②中的日期为准)完成过施工合同金额(以签约合同价或审计报告为准)在8179.40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河道整治或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2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或监理签章的施工图或竣工图纸等作为评审依据。
3.1.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本条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3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本条要求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3)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本条要求提供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的上岗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应提供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本条要求提供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应提供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提供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本条提供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 12 月 2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pg电子麻将胡了2试玩的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等级被评价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日9时30分00秒;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上发布。
8.pg电子麻将胡了2试玩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传 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