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218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
预中标单位(第一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评标得分:96.98分;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主设计师:王佳燕/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朱申良/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预中标价:根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浮动-1.5%;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2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0574-87565555-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