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梅山大河滨水区海绵化改造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本项目已获得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梅山大河,建设规模:梅山大河滨水区海绵化改造,总面积约61592平方米,主要包括滨河绿带海绵化改造、绿化种植、现状雨水口改造等,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项目施工建安费:约680万元,监理费:约17.1240万元;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同施工工期至工程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有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本》。
3.3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4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缺项或不符者拒绝其报名):
(1)有效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公证件无效)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注:若投标人提供了带二维码的电子打印(复印)件,且可以通过扫描验证为真实的,视同为原件。
3.6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提交虚假证件及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双休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宁波市鄞州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场3号楼2楼招标代理部
4.4请随带公告要求的第3.5条款中的各项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现场购买,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3000元。
5.2 在2021年8月11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以下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3320 0204 1012 0100 1024 48。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同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梅山大河滨水区海绵化改造工程监理保证金”字样,未注明以上字样,或标注为其他字样导致招标人无法确认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12日9时30分止;地点为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717b室。
6.2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注意错峰提交投标文件。
6.3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审专家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并递交包封、标记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家时,则投标人全部入围参加开评标;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并递交包封、标记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7.pg电子麻将胡了2试玩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70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4-8678850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场3号楼2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7565555-9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