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工业高锰酸钾(固体)采购项目(重发)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暂定数量、供货期及技术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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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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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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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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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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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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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高锰酸钾(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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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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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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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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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厂家销售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对于本项目全部供货期的唯一代理授权函,原件备查);
2.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获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含高锰酸钾);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投标人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含高锰酸钾)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高锰酸钾),(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4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获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5日(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发售(报名)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联系人:刘志敏,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58,传真:0574-87158610,邮箱:。)
注: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qq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3.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
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3.3.原报名单位无需重复缴费。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6000元。
形式:银行缴纳
收款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4.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6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无需重复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本部校区对面)开标室(招标文件后附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示意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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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江北区北环西路301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574-87797284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电 话:0574-87150416、0574-87565555-9866/9876
联 系 人:史维祺、刘志敏、王银、赵娜
传 真:0574-87158610